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7-09-20
根据工作需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9家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3.身体健康,身体条件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
4.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档案关系在北京;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截至9月28日);
8.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和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及条件
详见《2017年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计划表》。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并资格审查的方式,现场报名时间为9月26-28日,报名所需材料及相关要求将在开发区网站(www.bda.gov.cn)发布通知。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结果将在开发区网站公布,同时公布下一步笔试时间地点。请报名人员9月下旬及时登录开发区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根据资格审核结果,如出现某岗位资格审核合格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小于3:1的,按比例消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因岗位取消涉及的报名人员,可以选择其他岗位进行补报。
(三)考试
1.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笔试和面试,根据招聘单位用人需求,部分招聘单位组织专业考试。
2.笔试安排:开发区统一组织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参加笔试。开发区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每个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3.资格复审、面试、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不设专业考试的岗位,按照考生笔试、面试分数计算总成绩,其中笔试、面试成绩计算比例为5:5;设专业考试的岗位还需计算专业考试分数,笔试、面试、专业考试成绩计算比例为4:3:3。按照拟招聘人数和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考核工作由考察组到考生所在单位进行全面考核,充分听取意见,认真审阅档案。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招聘人员,在开发区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各招聘单位将依据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及提交的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各招聘单位将按规定取消该考生的考试资格,并按规定将有关情况报相关部门备案。
(二)笔试、面试和专业测试均由开发区统一组织,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无指定复习材料。
(三)考生本人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为便于联络,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与各招聘单位联系。
(五)此项工作由开发区人事教育处负责组织实施,监督电话:67880122。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附件:2017年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计划表.xls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教育处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