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舟山嵊泗县招聘医务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县卫生事业单位对医务人员的需求,根据我县人才资源发展相关规定及《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一批医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 |
岗位 |
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备注 |
县中医院 |
口腔医生 |
1 |
本科 |
口腔医学 |
|
嵊山中心卫生院 |
护士 |
2 |
中专及以上 |
护理学、助产 |
|
药剂 |
1 |
本科 |
药学、药物制剂 |
限嵊泗户籍 |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3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日以后出生),除药剂岗位外其他岗位户籍不限,中专以上应历届毕业生及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其中,报考护士岗位的历届毕业生及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中,中专学历的需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社会人员须于2013年12月3日前取得学历证书才能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经主管部门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办法
(一)发布公告。在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shengsi.gov.cn)发布相关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9日-12月11日(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嵊泗县卫生和计生局人事科(嵊泗县菜园镇育才弄2号)。
3.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三)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从业基本素质、沟通协调能力、基层工作环境适应能力和业务处理能力。
面试时间:2013年12月13日。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生局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遇有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shengsi.gov.cn)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嵊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5083974、5081581。
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嵊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O一三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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