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因工作需要招聘男性临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聘用条件
1、遵纪守法,工作踏实,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
3、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计算机操作;
4、具有温州常住户口。
二、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应在2017年7月5日(下周三)下午15:00前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证书等资料,向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办公室1208(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滨海园区明珠路850号)报名。
2、经考核择优录用,并签订临时聘用人员合同。
联系电话:86999905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