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沙园街残联队伍建设,更好地开展社区残疾人服务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残疾人专职委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残疾人事业,遵纪守法,事业心责任感强,吃苦耐劳,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
(二)具有广州市户籍,持有《残疾人证》,残疾类别为肢体或视力三、四级的残疾人;
(三)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男性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有较强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优先聘用。
二、报名方法
(一)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残疾证、户口本、学历证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亲自报名;
(二)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海珠区沙园街残联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三)报名时间:2017年7月7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四)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址:沙园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海珠区沙园大街26号二楼),联系人:邵小姐,联系电话:020-84325127。
(五)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准予参加笔试。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按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聘用
按招聘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如遇体检不合格者,空余名额可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经过组织考察合格者,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残疾人专职委员待遇
(一)残疾人专职委员工资待遇按区有关文件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
(二)残疾人专职委员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并享有休假权,具体根据《中华人民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1、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2、由于应聘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附件:《海珠区沙园街残联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海珠区沙园街道办事处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