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南沙机关雇员管理办法》,南沙区财务结算中心按照工作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三级雇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南沙区财务结算中心三级雇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和其他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1、35周岁以下的社会人员(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
3、计算机类专业;
4、责任心强,有较强沟通协调及团队协作能力;
5、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7年4月30日。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三、报名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6日下午16:00时至2016年6月2日下午17:00时止,以电子邮箱记录的接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应聘者填写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至nscwjszx@163.com邮箱,我中心对应聘者个人资料保密。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及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以笔试和面试形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录人员比例大于2:1时开考。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分,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工作证明、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原件审查后退还。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合格者,可继续参加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依总成绩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体检另行统一安排。
(四)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经审查,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录用。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3日。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广州市南沙区财务结算中心雇员报名表.doc
广州市南沙区财务结算中心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