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安监局党组研究并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28周岁以内,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毕业生(文科)。
2.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分析、处理、应变及解决综合问题的能力。
3.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熟练掌握相关办公软件。
4.责任心强,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5.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报名
报名时间(工作日时间):2017年6月19日—6月23日。
报名地点:区安监局办公室。
联 系 人:马燕飞;联系电话:0513-86548692。
报名要求:
1. 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持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身份证、毕业证书(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 报名者在报名时,经资格预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
1. 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对安全生产、时事政治、法律、公文基础、职业道德和计算机知识等的掌握程度。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成绩在中国通州网公布。
面试
1.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面试对象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面试采取问答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认知、计划、协调、应变及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
3.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按50%权重计算总成绩。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高分者。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相关文件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通州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人员一律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被聘用者与劳务派遣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因工作需要,当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续订合同。
拟聘用的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必须在终止原有合同后,方可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合同。
六、管理体制及相关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由区安监局对其实施管理和考核。
工资待遇按照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有关规定执行。
七、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
本公告由区安监局负责解释。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区安监局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