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园区、社区和产业集群镇的党建指导力量,按照市有关文件要求,根据我区实际。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专职党建指导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4名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其中蚌埠工业园区4名、商贸物流园区3名、沫河口工业园区4名,小蚌埠产业集群镇1名,淮滨社区1名,明珠社区1名。岗位招考计划数与报考确认人数比例为1:3
三、招聘条件
1. 男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女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蚌埠常住户口或居住证,身体健康的中共正式党员;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高,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和参与邪教活动等不良记录;
4.品行正,作风实,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热爱党建工作;
5.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能适应岗位需要的理论和文字功底,熟悉电脑办公操作系统;
6.具有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行为能力等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到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规违纪受到开除公职处理或留党察看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和影响期的;
5.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且不接受处罚的;
6.信仰宗教或参加邪教、迷信等活动的;
7.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8.其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将通过蚌埠人事人才网、淮上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报名结束后报考人员请及时登陆淮上区人民政府网了解相关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1、报名时间:
2017年6月5日——6月9日(周一到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
淮上区政府行政办公楼一楼西大厅
3、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附件1)。考生自行下载报名表并在电脑上填好内容打印后贴上照片,考生签名手写;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3张;
4、资格审查
淮上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在淮上区政府行政办公楼一楼西大厅(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关注淮上区政府网“公示公告栏”)。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由淮上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1.笔试科目和分值:
笔试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两个部分。总成绩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40%,专业知识占6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将在淮上区政府网站公布。
2.公布面试入围名单:
笔试成绩公布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人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在领取面试通知单前,因入围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时,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成绩相同的,按面试入围的规定执行。
2、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合成
总成绩依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现场复查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凡因弄虚作假或与报名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仅限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上区人民政府网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经淮上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按分数选岗。应聘者若不按时到招聘单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八、报酬待遇
按照市里文件要,专职党建指导员的报酬待遇比照社区工作者报酬待遇执行。主要包括:基础补贴、工作补贴和绩效补贴,并按照全市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增长水平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基础补贴指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每月约1700元);工作补贴包括学历补贴(本科每月300元、大专150元、工龄补贴(每年20元);绩效补贴由各园区、社区和产业集群镇结合实际参照本园区、镇相对应的工作人员待遇自行确定。同时,比照社区工作者购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统筹部分由财政统一承担,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九、管理考核
拟聘人员一经录用,接受所在园区、社区、产业集群镇党(工)委领导管理,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定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招聘咨询电话:
0552-2829529;
0552-2829530;
招聘监督电话:
0552—2826090
本公告招聘工作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登录淮上区政府网(http://www.huaishang.gov.cn/)查询,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1.淮上区2016年公开招聘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
淮上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