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地方海事局为承担全市水路交通行业管理职能的正县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政府普通雇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共计划招聘12名,其中海事管理(执法)辅助人员10名、公务船舶驾驶员2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情况,无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工作主动,有较强的责任心,服从工作安排。
2.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残疾、无传染病及其他影响正常工作的疾病。
3.海事管理(执法)辅助人员:男性,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68cm以上,有执法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公务船舶驾驶员:男性,中专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持有内河船舶船员二类驾驶员以上适任证书,并有3年以上船舶驾驶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6日至6月9日9:00-12:00,13:00-17: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长沙市地方海事局北栋410办公室(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一段99号);联系电话:0731—82445217(唐超群)。
3.报名要求:
(1)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相关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工作业绩证明等证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长沙市地方海事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和近期彩色一寸照片两张,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2)报名时需同时携带由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乡镇(街道)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3)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确保提交的证书、资料信息真实有效,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及录取资格。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测评。
(二)综合测试
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进行综合测试,测试主要了解应试者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应急应变等相关履职能力;船舶驾驶员还需进行实际操作,测试其驾驶能力。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同一岗位应试人员综合测试情况,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综合测试、体检和考察后,如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达不到岗位要求,该岗位可空缺或减少招聘计划。
(四)公示
根据测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长沙市地方海事局网站公示7天。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者,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人员管理办法及待遇
采用聘用制,工资待遇按照长沙市人民政府普通雇员相关岗位薪酬标准执行,签订劳动合同后,按政策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带薪公休假等福利。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长沙市地方海事局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31-82445217。
长沙市地方海事局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