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根据2017年5月16日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市综合执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辅助用工)人员辅助执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人数
招聘30名公益性岗位(辅助用工)人员,即男性15名、女性15名。
二、 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具有嘉峪关市居民户籍,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失业的以下人员: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综合执法事业,热心为群众服务,作风正派,团结同志。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以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书为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健康证明(报名须提供三级乙等及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理)。
(五)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和社会实践活动经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计算机操作能力。
复员军人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复员军人根据实际情况可单独优先录用,名额包含在招聘的30名公益性岗位人数中)。
三、 招聘程序和办法
综合执法公益性岗位(辅助用工)人员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按照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 资格审查,严格按照招聘条件进行。
(二) 笔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测试内容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主要内容等,满分为100分。
(三)人员确定。根据考试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男性和女性各分为一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考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对拟聘用人选现实表现进行考察了解。
(四)公示及聘用。对确定后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一)工资。综合执法公益性岗位(辅助用工)人员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
(二)社会保险。人员一经聘用,由市综合执法局按规定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
五、相关要求
(一)报名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各1套)、体检证明及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须本人到市综合执法局办公室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二)报名所提供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详细,如有弄虚作假,取消报名资格。
(三)报名时间:2017年6月7日—9日
(四)参加报名的人员请登录嘉峪关市综合执法局官方网站http://www.jygszhzfj.com/自行下载《嘉峪关市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辅助用工)人员报名登记表》《嘉峪关市综合执法局公益性(辅助用工)岗位人员健康体检表》,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和体检,正式报名时与其他资料一并提交。
报名地点:市综合执法局办公室(嘉南新区环保局综合办公楼311房间)
(五)联 系 人:陈 宇 6208990 18909477273
胡 晴 6208994
(六)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第三派驻纪检组 6226077
嘉峪关市综合执法局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