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茂名市公安局公开招聘3名合同制员工,主要任务为承担第一看守所护士工作。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女性,茂名地区户籍。
(二)年龄18至35周岁(1982年6月1日至1999年6月1日)。
(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往届毕业生以取得中专或同等学历毕业证书为准,应届毕业生以《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为准,并保证能够在2017年6月参加培训上岗),护理类专业。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明显缺陷,无色盲色弱,无文身,矫正视力5.0以上,身高158cm及以上。
(五)思想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服从组织分配,粤语和普通话熟练,能够自行解决食宿。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聘用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3、有吸毒史,精神病史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聘用单位认为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携带《茂名市公安局招聘合同制员工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及A4纸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二)报名时间:2017年6月7日-2017年6月9日,共3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三)报名地点:茂名市茂南区油城九路2号大院(即市公安局办公大院东边二层楼房2楼)。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初定为6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的程序进行。
(一)笔试(100分),占总分的60%。考试内容:护理知识和素养。
(二)面试(100分),占总分的40%,考试方式:结构化面试形式。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60%+面试成绩×40%。
在考试环节中,依照笔试得分高低,按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任一考试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采取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先笔试成绩,后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择优录取。
(三)体检和政审
1、体检工作由茂名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合格后,茂名市公安局政治处须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生须配合政审人员提供以下书面资料:
(1)本人和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复印件;
(2)持我单位政审函到辖区派出所开具本人和家庭成员的政审证明;
(3)工作单位或街道办(居委会、村委会)对考生本人现实表现情况证明;
(4)计划生育及婚姻状况证明。
(四)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将在招聘单位和相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经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照《劳动法》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和保密承诺书,及办理相关手续。
六、薪酬待遇
聘用后,试用期内每月工资2000元。试用合格者,标准工资为2500元/月,五险一金按规定缴扣。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期满后视工作情况再续签。
本公告由茂名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杨警官 联系电话:0668-2912633/2912596
茂名市公安局招聘合同制员工报名表.xls
茂名市公安局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