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对象及条件
(一)选拔对象
2017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庆阳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选拔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3.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本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需要。
6.学习成绩合格,能如期毕业。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指标分配
招考指标待省考务办下达后,根据各县(区)需求数及报名考生数,分解下达各县(区)。
三、选拔程序
采取全省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择优选拔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通过陇东报、中国庆阳政府门户网、中共庆阳市委网、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主要媒体向社会发布选拔招募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3日至5月27日,共5天。
2、报名地点:各县(区)确定后公布。
3、报名办法
(1)在市考务办统一组织领导下,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办法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由各县(区)人社局具体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信息采集、数据核对及汇总等工作。
(2)应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甘肃省2017年选拔招募“三支一扶”服务人员推荐表》(附件1)、生源地户籍证明(户口迁出的持原户口薄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4张近期2吋彩色免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等原件现场报名。其中,省外院校庆阳生源应届毕业生,如果本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回生源地参加报名,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大小小于20KB)。证件不齐全者不予报名。
(3)报名时,考生现场填写《甘肃省2017年选拔招募“三支一扶”服务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2),现场接受资格审查,当场采集准考证信息并拍照。
(4)所有毕业生,原则上只限报考生源县(区)的招考岗位,个别因婚姻关系原因发生户籍变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凭《甘肃省2017年选拔招募“三支一扶”服务人员推荐表》(附件1)、身份证、结婚证、户口薄(户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允许在新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因婚姻关系户籍落入我市的未就业市外、省外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录取后须将《就业报到证》改派至庆阳市。
(三)资格复审
各县(区)人社局于6月1日至3日将报考人员所有原始证件、《甘肃省2017年选拔招募“三支一扶”服务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2)、《甘肃省2017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报名信息汇总表》以及电子表格报市考务办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拔安置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证件及资料的,除取消本次选拔招募资格外,2018年度不得报考省、市普通高校毕业生选拔招考项目。
(四)准考证发放
凡报名参加考试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由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于7月2日至4日到报考县(区)领取准考证。各县(区)人社局须按招考条件要求审核报考人员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再次确认报考资格。
(五)考试
1、考试时间:2017年7月8日上午9:00-11:00。
2、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地点为准。
3、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总成绩为100分。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科技、人文和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4、应试证件: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准考证原件进入考点、考场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应试人员身份证遗失或过期,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补办临时身份证。
(六)初选、体检、公示
各县(区)根据分配的招考指标和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选拔人员名单。招考指标末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时,由各县(区)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人选,或由县(区)向市考务办提出并列人员一并录取的申请,经市考务办研究报省考务办同意后一并录取。超出指标录取的人员生活补贴等待遇由各县(区)财政负担。拟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后,由各县(区)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经公示后,于7月15日前将拟录取人员书面报告、《甘肃省2017年“三支一扶”拟选拔人员信息汇总表》、《甘肃省2017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资格审核表》、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放弃人员情况说明等材料报市考务办进行复核。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空缺指标经市考务办核准后,按该县(区)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依次递补。因婚迁被新户籍地录取的考生,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市考务办对各县(区)考务办上报的拟录取人员复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省人社厅审核。
(七)培训、上岗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录用文件下发后,根据《甘肃省“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甘人社通〔2016〕425号)文件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8月底前须安排上岗开展工作,并按有关文件规定落实政策待遇。
(八)经费保障
市、县(区)组织选拔招考过程中所产生的工作费用由市、县(区)财政分级负担,不再向考生收取。
咨询电话:
庆阳市人社局:0934-8683373
西峰区人社局:0934-8222735
庆城县人社局:0934-3222536
宁 县人社局:0934-6622297
镇原县人社局:0934-7126262
环 县人社局:0934-4423707
华池县人社局:0934-5953853
合水县人社局:0934-5524511
正宁县人社局:0934-6121514
附件:
1.甘肃省2017年选拔招募“三支一扶”服务人员推荐表
2.甘肃省2017年选拔招募“三支一扶”服务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
庆阳市考务办公室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