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心简介
山东交院交通司法鉴定中心于2004年8月经山东省司法厅行政许可成立,隶属山东交通学院,是山东首家交通司法鉴定机构。主要从事交通类、产品质量类司法鉴定,包括事故车辆认定、事故车辆技术鉴定、车辆行驶速度鉴定、事故形态及过程鉴定、车辆火灾鉴定、事故损失鉴定、机动车价格鉴定、机械产品质量鉴定等司法鉴定及法律援助和相关咨询业务。
鉴定中心在山东交通学院和省市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下,依托学院人才和学科专业及设备优势,通过产、学、研结合,为社会提供专业的交通类、产品质量类司法鉴定服务。鉴定中心下设交通事故鉴定部、车辆技术鉴定部,为保证鉴定结果的公正、客观、准确,在山东交通学院的支持下,鉴定中心建立了血液乙醇含量检测实验室、DNA实验室、微量元素检测实验室、无人机实验室、交通事故仿真实验室。鉴定中心每年仅交通事故鉴定部门完成的司法鉴定案件多达5000余起,鉴定足迹遍布全国10多个省市。
科研方面,中心与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合作成立山东省交通事故研究中心,是交通事故专业分析研究机构。主要从事全省交通事故统计分析,交通安全形势研判,重大、复杂疑难交通事故案件处理指导,交通事故处理重点课题调查研究,推广应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先进技术和经验等工作。
鉴定中心自执业以来,赢得了公、检、法机关及当事人的认可和赞誉,先后荣获“全国司法鉴定先进集体”、“全省优秀司法鉴定人”、“全市行政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先进个人”、“集体三等功”等多项荣誉。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交通事故鉴定岗
1.主要岗位职责
根据委托鉴定项目,对交通事故现场、事故车辆进行勘查,收集事故相关信息,并撰写鉴定意见书;协助交通事故鉴定意见书的技术审核及技术问题解决。
2.任职资格
(1)生源资质:全日制高等院校2017届本科毕业生,车辆、交通、机械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证书要求:按期取得国家颁发的毕业证及学位证,英语等级证书(本科:CET-4,硕士:CET-6);
(3)综合素质:学习能力强、团队合作意识强、执行力强,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热爱汽车行业、乐于奉献、敢于挑战。
(二)车辆技术鉴定岗
1.主要岗位职责
主要从事车辆火灾鉴定、事故损失鉴定、机动车价格鉴定等车辆技术鉴定及机械产品质量鉴定工作;针对委托案件进行资料收集、车辆勘查,撰写鉴定意见书。
2.任职资格
(1)车辆、机械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者、有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者优先。
(2)从事车辆、机械相关行业5年以上工作经历;熟悉各种车辆的构造原理和特性,有丰富的汽车底盘、发动机、电路维修工作经验。
(3)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和理论基础,能独立诊断疑难问题。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能适应短期出差。
(三)交通安全研究岗
交通类、汽车类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交通事故安全研究。该岗位属博士引进项目,工资福利待遇与山东交通学院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三、薪酬福利
1.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工资面议;
2.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周末双休;
3.享受防暑降温补贴、季度员工福利、节日员工福利、话费补贴等。
四、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8号(山东交通学院原汽车博物馆3楼)。
招聘邮箱:jysfjd_hr@126.com(个人简历、在校成绩单、相关证书,简历标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专业+学校)。
招聘电话:151 9419 7318,陈老师。
本招聘长期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