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峄城区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工作力量,峄城区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律援助社会工作者,有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招聘法律援助社会工作者。
二、招聘名额
峄城区司法局提供法律援助社会工作者共5人。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和较高的文化素质。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热爱法律服务工作和群众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基层工作。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至1999年5月1日期间出生)。
(六)具有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表见附件)。
报名时间: 2017年5月11日8:30— 5月30日17:00
报名时,需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色背景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者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者对在网上所提交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或录用的,责任自负,不上传照片或信息不全者不予资格审查。请报考者务必仔细查看报考资格条件和要求。
在报名截止之日前,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或上传照片等原因导致资格无法审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区司法局政工科负责,审核时间:2017年6月1日8:30—6月8日。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审查通过者,区司法局政工科将致电确认报名成功。
五、工作岗位与职责
本次招聘的司法援助社会工作者,将专职从事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为主的法务工作。主要职责:解答辖区内的来电咨询和来人咨询,提供法律援助;撰写法律文书;整理汇总档案信息;开展法律援助、公证等各项工作。
六、待遇
聘用人员按见习岗位对待,不承担各类社会保险费用,按照不低于年度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其生活补助费用。
联系人:张静
政策咨询电话:0632-7750148
报名邮箱:yichengsifaju@163.com
2017年峄城区司法局招聘法律援助社会工作者报名表
峄城区司法局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