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是隶属于县政府办公室的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我县各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县应急管理办公室、县政府或县政府授权审批同意的各类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承担我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待遇
(一)招聘岗位
1.综合管理岗:1人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计算机、新闻传播学及相关专业。
2.预警业务岗:3人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优先),大气科学及相关气象专业。
(二)待遇
聘用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保险待遇。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2.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人员;
3.30周岁以下人员(截止2017年7月31日);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
8.在职报考人员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一)综合管理岗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新闻传播学及相关专业。
2.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人员。
3.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
4.具备较强的写作及沟通协调能力,能吃苦耐劳,有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5.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6.在职报考人员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
(二)预警业务岗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大气科学及相关气象专业。
2.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人员。
3.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
4.具有较强的文字编辑与写作能力。
5.责任心强,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6.在职报考人员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海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海南省就业局天涯人力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截至2017年5月25日。
2.报名方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从招聘公告附表中自行下载《澄迈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后于2017年5月25日前发送至邮箱21938939@qq.com,邮件主题按照“姓名-2017年招聘报名”的格式命名。
3.报名要求
(1)考生除填写报名表外,请于5月25日前通过特快专递、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澄迈县县气象局招聘小组一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无法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因此请提交在校学习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复印件。使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上述报名资料的,请发送压缩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姓名-2017年招聘报名”。
(2)有被处分经历的,必须提供相应说明。如未如实提供,后发现并经核查属实的,取消应聘资格,如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3)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小组负责,分为复印件(或电子件)材料初审和现场资格复审。
1.复印件(或电子件)材料初审。6月5日,招聘小组对应聘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通知参加考试。岗位招聘人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如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2.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于面试前一天,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到澄迈县气象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核发面试准考证;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审查递补。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设置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在澄迈县气象局公示栏公布。面试地点在澄迈县气象局,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成绩相同的,按照能力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实施,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展。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在职报考人员,须在体检之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招聘小组组织对考察人选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个岗位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南省就业局天涯人力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报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业务管理处(省气象局应急与减灾处)和省气象局人事处备案。
六、监督管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海南省气象局人事处、海南省气象局党组纪检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澄迈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负责解释。
报名资料邮寄地址: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京岭坡县气象局(邮编:571900)
联系电话:0898-67623403(周一至周五行政值班时间)
电子邮箱:21938939@qq.com
澄迈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澄迈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