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本次公开招聘为院内自主招聘,招聘的人员按劳动合同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要求。政治思想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二)健康状况。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三)岗位对象。具体专业、岗位以及报名条件详见附件1。
(四)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所有应聘人员必须于报名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
二、招聘对象、岗位及人数
招聘对象、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
详见附件1
(三)报名地点
有意者请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个人简历(1份)到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医院(青白江区凤凰东四路15号)人力资源部(后勤综合楼4楼419号办公室)报名。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85分的不予聘用。
五、实际工作能力的考核
面试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将于一周内组织面试合格人员到相关科室报道,科室进行工作能力考核(即见习期),时间为一至三个月。见习期满,由见习科室负责人对其进行实际工作能力的考核。
六、体检
实际工作能力考核合格的人员应于一周内自费到我院进行入职体检,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见习期满考核合格者由院务委员会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医院“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由院务委员会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报到
(一)凡经审查合格被聘用的人员,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正式入职手续。
(二)拟聘人员应在医院规定的时限内向人力资源部报到。未经医院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凡被聘用的人员,应当接受医院安排的相关专业培训,而且应当在医院工作满5年以上方可流(调)动。在合同期内离开医院的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进行处理。
(四)凡被聘用的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九、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028-89339367)。
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部门为医院人力资源部,咨询电话为:028-83623060。
附件下载___2017年5月工作人员需求表(挂网的)..xls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医院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