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改革发展研究中心是中共成都市委政策研究室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全面深化改革的基础性、全局性和前瞻性研究,承担全市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理论与实践研究,负责开展与国内外智库机构的联系合作,推动成都新型智库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在全国范围内,符合考核招聘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科研事业,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业务条件和资格要求(附件)
3.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此次招聘范围之列: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等情形的。
三、招聘流程
1.公开报名。采用网络方式报名,应聘人员通过网络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后发至指定邮箱11210784@qq.com。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报名时提交2—3篇近5年代表本人科研水平的署名文章以及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和任职证明等材料电子文档。
2.资格审查。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查,重点对科研水平和任职履历进行审查后,确定候选人名单。经评估符合条件的,于5月26日17:00前通知原件校核及考核相关事项,不符合条件的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考核。以调研考核形式,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考官5人,由市委政研室室领导、成都改革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以及相关专家等组成。
4.体检和考察。根据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研究同意,可依据面试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5.结果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成都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6.报批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社局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中心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相关政策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正式人事关系。按《成都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管理有关问题处理的指导意见》,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不约定试用期,否则约定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对考核招聘人员,按有关规定,约定最低服务年限3年。
7.其他。根据报名及考核情况,拟聘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也可以不招聘。
四、相关待遇
本次考核招聘为编制内聘用,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聘用后享受研究中心人员相关待遇。
五、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平等竞争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原则,坚决防止和杜绝一切不正之风,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纪委派驻市委政研室纪检组对此项工作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28-61884772 028-61880811
电子邮箱:11210784@qq.com
成都市改革发展研究中心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