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始建于1950年,是隶属于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事业单位,是市卫计委直属唯一的市级院前急救医疗机构,主要承担本市中心城区市民的院前医疗急救(即“120”)服务工作,以及在沪举办的各类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医疗保障任务,国内外元首、要人等高级干部医疗保健任务,各类重大突发性灾害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医疗救援任务等。
为适应院前医疗急救业务快速发展需要,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院前急救医师、医疗急救指挥调度等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
(一)院前急救医师
1、招聘数量:50名
2、招聘要求:
(1)应届临床医学、急诊、麻醉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定向培养除外)。
(2)历届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专业(执业范围为内科、外科及急救医学),现在职人员、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能适应24小时翻班工作制。
(4)工作认真仔细,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协作精神。
(二)医疗急救指挥调度人员
1、招聘数量:10名
2、招聘要求:
(1)具有医疗卫生等相关专业从业资格,初级及以上职称,专科及以上学历,现在职人员、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能适应24小时翻班工作制;普通话水平二级及以上,并有电话沟通能力和亲和力;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自动化技能,每分钟录入速度在60字以上。
(3)工作认真仔细,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协作精神。
二、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其中: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以E-mail形式或邮寄至本中心。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06月30日(招满即止)。
2、资格审查
人力资源部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及相关考试。
3、笔试和面试
由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根据报名职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4、身体检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卫计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老师、倪老师
邮箱:sam1200@sina.com
联系电话:24027527、24027816
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
2017年05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