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公共资源局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择优招聘编外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三、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为汉语、汉语言文学、文秘、秘书学、财务会计类、建筑设计类、土木工程、工程造价);
4、男、女不限,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持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区公共资源局3楼办公室(翡翠西路北侧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报名,报名时须交近期1寸证件照2张。
报名时间:2017年5月2日—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补报。
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通知其参加考试。报考人数与拟招聘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如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要求,则取消本次招聘考试。
五、笔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内容为写作。
六、体检与考察
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依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由区公共资源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区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实行二年一聘,对年度考核不胜任的,予以解聘。
八、工资待遇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月工资1400元,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月工资标准为180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办理“五险”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奖金福利待遇。
九、其它事项
被聘用人员应服从区公共资源局分配,且在区公共资源局连续工作时间应至少2年,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8512177 联系人:徐先生
黄山区公共资源局招聘报名表.docx
黄山区公共资源局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