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黄山风景区综合执法局(综治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稽查队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
在黄山风景区综合执法局(综治办)的统一领导下,履行“协助管理、服务游客”的职责。
二、报名条件
1、男性,退伍军人,身高170CM以上,年龄30周岁(1987年1月1日,条件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以下,学历高中(中专)以上。
2、为人正直,品行端正;诚实守信,乐于助人;态度积极,吃苦耐劳;服从管理,遵章守制。
3、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工作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及其他不良嗜好。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21日,具体时间为工作日8:30—11:00和14:30—17:00。
四、报名地点
黄山风景区逍遥亭,联系人:周燕,联系电话:0559-5563760,传真:5563760。
五、评分标准
1、政治素质(20分):中共党员20分,共青团员10分,其他人员为基本分5分。
2、文化素质(20分):本科以上20分,大专15分,高中(中专)10分。
3、部队职务(20分):代理排长20分,班长15分,副班长10分,战士5分。
4、兵龄(20分): 三级士官20分,二级士官15分,一级士官10分,义务兵5分。
5、部队表彰奖励(20分): 三等功20分,优秀士兵15分,嘉奖10分,其他5分。
六、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荣誉证、党员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黄山风景区综合执法局填写《黄山风景区综合执法局(综治办)招聘稽查队员报名表》(可登录http://www.chinahuangshan.gov.cn黄山风景区管委会网站下载 )。
2、黄山风景区综合执法局(综治办)招聘稽查队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按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1:2的比例确定初审人员。如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2倍,则按实有人数,缩减招聘岗位数。对初审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择优决定拟聘用人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拟聘用人员应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拟聘用人员中体检不合格的,按应聘人员综合评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应聘人员属管委会、集团公司、股份公司职(员)工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七、薪酬待遇
黄山风景区稽查队员属编外劳动用工性质,聘用人员按国家劳动合同法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聘用的稽查队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按《管委会编外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享受管委会编外用工工资福利和相关待遇。
八、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发现弄虚作假、不具备报名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2、现已在管委会各处、室、局、集团公司、股份公司聘用的编外人员不再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