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人才结构,推进人才兴区战略,为乌当区社会经济发展和建设生态健康之区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根据《贵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有关规定,结合乌当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为确保引进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2017年乌当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引进计划和原则
(一)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共计15名,具体详见《2017年乌当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选人机制,坚持工作需要与具备专业特长相结合、考试与考核相结合。
二、引进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2.业务经验丰富,实际操作能力强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职称类别与需求专业相符)。
3.获得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学历认定的海外留学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具有很强的事业心;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4月1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6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引进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4.具备引进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2014年4月1日以来,因辞职、离职、调动等原因离开贵阳的高层次人才。
3.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7.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不符合引进职位要求条件的人员。
9.原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取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引进工作按照编制需求计划、发布简章、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引进简章在乌当区政府门户网上统一发布。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8日9:00时至5月12日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网上报名的请把相关资料投递到邮箱1813297231@qq.com报名;现场报名的请把相关资料提供到乌当区人才交流中心办公室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陆乌当区人民政府网下载并填写《2017年乌当区引进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附以下资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须有教育部提供相关学历印证材料。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不超过有效时限的户籍证明原件);
(3)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须提供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2寸同底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档。
报名中通过初审人员的人数达到拟引进岗位计划数2:1比例的岗位进入考试环节;报名中通过初审人员的人数与拟引进岗位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为5月15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逾期视为改报无效)。 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予以调整或取消。
3.资格审查。主要是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是否按规定进入下一环节等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二)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7年5月26日—5月2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领取地点为乌当区人才交流中心办公室。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三)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测试,不指定参考书和笔试范围,笔试成绩按100分制计分.
笔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不含户口簿、驾驶证、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同时,其他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从高到低按岗位需求与考生不低于1:1、不高于1:5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面试。未参加笔试考试或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乌当区政府门户网上公告。
(四)面试(试教)
面试(试教)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测试引进对象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态、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评价。
乌当区委党校岗位报名人员进行试教,不进行面试。
面试(试教)成绩按100分制计分,面试(试教)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参加面试(试教)或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试教)成绩在乌当区政府门户网上公告。
(五)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百分制折算后成绩占40%、面试(试教)成绩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试教)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在乌当区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告。
(六)体检
参加各岗人才引进体检的考生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判断的,可进行复检。
体检结果公布后,人才对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为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核工作由区人社局统一布置,各用人单位负责具体实施。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递补
因拟引进人员自愿放弃,或在体检、考核等环节不合格,导致引进岗位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每个岗位仅限递补2次。进入公示环节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乌当区政府门户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人员,公示结束后,报区委、区政府审核同意后。各用人单位根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聘用的文件,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尚未毕业的研究生待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合同》签订后,不得参加各级机关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据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由用人单位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纪律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引进过程中,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按程序,条件严格把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纪情况发生,涉及引聘对象的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涉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按规定给予其纪律处分。
(二)回避制度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本简章解释权属乌当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未尽事宜由乌当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86402830(乌当区人才办)
0851—86301103(乌当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851—86402350(乌当区监督局)
乌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