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部管理的市社科院拟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公开选聘工作人员3名。
二、选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泸州市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应为合格以上等次,且工作期间未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
(二)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为经济、历史、政治、文化等相关专业人员,且从事理论社科研究工作两年以上;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4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四)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写作、逻辑思维、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组织纪律观念强;
(五)身体健康,参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体检要求,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六)需按要求工作满所在县(区)最低服务年限。
三、程序及步骤
(一)报名:符合资格条件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荣誉证书(上述资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填写完整的纸质报名表1份(见附件,从网上下载,双面打印);同底免冠正面2寸近照1张;独自撰写的文章2篇,于2017年4月26日—5月20日,到中共泸州市委宣传部干部科报名。各县(区)委宣传部、市级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也可对照资格条件进行推荐并报送上述资料。
(二)资格审查:由中共泸州市委宣传部负责。
(三)考试:市委宣传部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笔试、面试。
(四)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排名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到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
(五)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由中共泸州市委宣传部组织进行。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中共泸州市委宣传部根据考生笔试、面试、考察及体检情况,按照拟聘人数1:1的比例,由部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七)公示:对拟选聘人员,在泸州宣传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八)报批聘用: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后,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并保持通讯畅通,对于报名后无法联系上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市委宣传部咨询电话:0830-3191815,联系人:王泽美。
(三)本公告有关事项解释权归中共泸州市委宣传部。
泸州市社科院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