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广安市医学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临时聘用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7年4月9日之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专业要求:临床医学(含中西医临床医学)或护理专业(不含英语护理专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人员。
上述人员的相关时间界定均截止到2017年4月9日。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0日-4月1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2办公室。
3、报名方式:填报《广安市医学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持学历证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上材料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以及1寸近期免冠照片(红底)2张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报名者本人。
5、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1)笔试开考比例: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需达到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招聘。
(2)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专业知识和写作能力。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的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认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言谈举止、沟通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6、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7、试用:从体检合格者中等额确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
8、签订合同:试用合格后,聘用人员与市医学会签订聘用合同,聘期2年(含试用期)。聘用期满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聘用协议。试用期间有违法行为及严重违纪违规或试用期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所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处理不好的,取消聘用资格。
3、报名电话:0826-2341547(晏老师)
广安市医学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广安市医学会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