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兴园区经济发展和旅游局因工作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相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身体健康;
4.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及以上,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服从工作安排、能吃苦耐劳。
二、招聘岗位需求(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需填写《协兴园区经济发展和旅游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
报名时间:自2017年3月15日至3月21日止(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6:00),报名地点:协兴园区经济发展和旅游局223室(协兴镇清平街124号)
2.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将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
3.录用:
经简历筛选、面试、体检、考察后择优录取,体检费用自理。
四、聘用和待遇
1.聘用:试用期二个月,试用合格后,经考核符合工作要求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聘期两年(含试用期)。聘用期满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聘用协议。试用期间有违法行为以及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待遇:按协兴园区招聘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协兴园区经济发展和旅游局223室(协兴镇清平街124号) 联系号码:2990028
协兴园区经济发展和旅游局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