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群众艺术馆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群众艺术馆是市政府设立的全民所有制文化事业机构。是组织指导群众文化活动,开展业余文艺创作,培训群众文化在职干部和业余文艺骨干,为基层文化机构提供各种文化辅导和内容服务,研究群众文化理论、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的文化事业单位,也是群众进行文化艺术活动的场所。隶属于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现因单位业务发展要求,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艺术文秘1人
机要秘书兼文字1人
新媒体编辑1人
二、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一)艺术文秘
1、招聘职位说明
负责群文创作活动实施方案、通知等文件的起草;负责群文创作活动经费预算决算编制及执行;负责群文创作活动各类文件的传阅、流转及督办,及时反馈结果;负责群文创作活动简报拟写、媒体宣传;负责群文创作活动各类材料的收集整理及艺术档案归档;负责来电来访来信处理。
2、招聘对象与条件
艺术或管理等相关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学习能力;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有工作激情,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1日);具有公共文化领域从业背景者优先。
(二)机要秘书兼文字
1、招聘职位说明
负责机要文件的收文、流转、办文;负责全馆计划总结、领导讲话、工作简报、工作方案等综合性及重大项目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馆务会议、馆长办公会议、馆总支会议、专题会议等会议记录、会议纪要;草拟、修改相关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协助做好宣传、信息、综合等有关具体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汉语言文学、新闻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党性观念和大局意识,保密意识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学习能力;具有扎实的文字写作功底和较强语言表达能力,熟悉公文写作;三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1日)。
(三)新媒体编辑
1、招聘职位说明
根据网站(含微信、微博、论坛)等新媒体平台发展的总体方向,策划、建设相关的栏目;负责网站相关栏目的信息搜集、编辑工作;负责网站内容的日常更新、维护、审核、发布等工作;负责网站文章的撰写、整合、优化等相关工作;负责微博微信内容发布、粉丝互动、活动执行;跟踪分析微博微信等微媒体的数据分析;负责馆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的美工设计、排版、优化更新。
2、招聘对象与条件
新闻学、传播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热爱新媒体,善于捕捉网络热点、思维敏捷有创意,对新媒体运营有自己的理解;扎实的文字功底,良好的审美能力,有关注和阅读大量订阅号的习惯;精通photoshop、Flash等图形软件;具有良好的理解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高度的责任心,具有良好的抗压能力;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1日);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4月21日。
(二)报名方法
应聘人员请将报名表、本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古宜路125号(邮政编码200235),上海市群众艺术馆组织人事收。请填好附件一的报名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并将报名表填写完整。
(三)招聘方式
根据申报材料,通知经过简历筛选和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笔试,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不低于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额。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组织经过笔试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根据应聘者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测试。采用答辩等方式择优录取。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未进入笔、面试者不另发通知。
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报考人员应对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后果自负。
(四)身体检查
笔试、面试成绩按照4∶6比例,计算出成绩,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五)考察
由上海市群众艺术馆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六)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即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七)工资待遇
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54244235
监督电话:23128125
附件:《上海市群众艺术馆应聘人员登记表》
上海市群众艺术馆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