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7-04-10
根据工作需要,市编办所属事业单位现面向2017年北京地区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有志于从事机构编制研究工作;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具体条件
(一)招聘岗位
市编办所属北京市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中心(相当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调查研究和综合文字岗位2人。
(二)具体条件
1.哲学、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中文、管理学专业。
2.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北京地区应届毕业研究生,以全日制最终学历为准,所修课程无不及格、补考或重修记录,毕业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3.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9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非京生源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有意报考者填写《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并发到指定邮箱(bjbbrsc@163.com)。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9:00-4月14日17:00。
(二)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于4月20日在北京机构编制网站(http://www.bjbb.gov.cn)进行公告。
(三)领取准考证。考生于4月24日至4月25日9:00-18:00到市编办人事处(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0号东都宾馆201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5月13日上午组织笔试(笔试成绩于6月初登录北京机构编制网站查询)。
(五)面试。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每个岗位面试比例1:10。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电话方式通知。
(六)体检。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单位承担。
(七)考察。到考生所在学校进行考察。
(八)公示。拟聘用人员在北京机构编制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九)签订聘用协议。
四、注意事项
(一)报名表上请用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不超过200K)。
(二)考生接到面试通知后三日内须提供已修课程成绩单、发表文章、外语成绩证明等复印件,请考生适时提前准备。
(三)考生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或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四)考生报名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考生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五)市编办招聘工作联系电话:65252576(工作日)。
附件: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