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市编委办及市卫生计生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2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良好的奉献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调配。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社会适应和沟通能力。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要求。
二、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
1、挂号收款人员1名。要求:会计学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会计上岗证。
2、放射科工作人员1名。要求: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技术等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历届生须取得临床执业医师资格或医学影像技术初级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35周岁以下。
三、考试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4日—4月18日工作日时间。
2、报名地点:慈溪市第七人民医院人事科(杭州湾新区名仕路148号行政楼二楼205室)。
3、联系人:丁先生,联系电话:63909953。
4、报名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职称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审查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人事科将现场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负责联系应聘人员相关考试考核事宜。
(三)考试
考试为面试,总成绩100分。由医院组织面试,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对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专业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进行综合考察打分。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录用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列,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合格的为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栏内进行3天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新员工报到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按医院有关编外人员规定执行。
慈溪市第七人民医院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