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余姚市水利系统局属单位需招聘编外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海涂围垦和海塘管理局
招聘岗位:驾驶员兼海塘巡查员、日常财务管理各1名
1、驾驶员兼海塘巡查招聘对象条件:
(1)具有余姚市户籍,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1967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良好,无违纪违法行为;
(3)持有汽车C1及以上驾照,驾龄在五年以上,五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
(4)身体健康。
2、日常财务管理招聘对象条件:
(1)具有余姚市户籍,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良好,无违纪违法行为;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及相关专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身体健康。
(二)水政监察大队
招聘岗位:水政监察协管员1名
水政监察协管员招聘对象条件:
(1)具有余姚市户籍,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良好,无违纪违法行为;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法律专业,具有法律文书制作和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4)身体健康。
(三)姚西北地区水利管理处
招聘岗位:规费收交协管员、工程巡查员各1名
1、规费收交协管员招聘对象条件:
(1)具有余姚市户籍,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良好,无违纪违法行为;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及相关专业;
(4)持有汽车C1以上驾照;
(5) 身体健康。
2、工程巡查员招聘对象条件:
(1)具有余姚市户籍,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良好,无违纪违法行为;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持有汽车C1以上驾照;
(5) 身体健康。
二、聘用人员的性质及待遇
聘用人员的性质为水利系统行政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工资待遇参照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工资待遇标准确定执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办理聘用手续。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办法。
时间:2017年4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地点:余姚市南雷南路315号水利局大楼7楼723办公室;
办法: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填写《余姚市水利系统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后,如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3人,将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驾驶员兼海塘巡查员不进行笔试,以面试成绩为准。
笔试:根据报名情况,经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将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内容参照事业编制招考要求。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以1∶3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闱,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求实精神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予递补。
考试成绩合成: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
面试合格者入闱体检。先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以1:1的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办法和标准总体上参照我市2016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入闱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本岗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3天无异议的,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规定予以递补。
(六)聘用
报考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新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相关规定
1、有关招聘政策和具体要求及事项,请仔细阅读本公告,报名表自行下载,可在报名前预先打印填写。
2、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3、常住户口入户时间截止2017年4月1日;工作经历计算到2017年4月1日,按满12个月为1年计算。
4、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以及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余姚水利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4--62799109
余姚水利局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