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社区办)<关于社区工作服务站规范化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榕委办发〔2013〕4号)等文件精神,依照“公平公正、便捷高效、择优录取”的原则,我区将面向社区“两委”成员、社区服务协管员、街镇或社区临时聘用人员及社会人员公开招聘社区工作服务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本次社区工作服务站非领导岗位共招聘专职工作人员68名,其中:面向社区“两委”成员、社区服务协管员及街镇或社区临聘人员招收35名,面向社会人员招收33名。社区“两委”成员、社区服务协管员及街镇或社区临聘人员仅限报考本街镇社区工作服务站岗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条件
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对象分为四类,条件分别为:
(一)报考的社会人员应具备条件
1.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社会学类、心理学类等专业);
3.具有本区户籍或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区有固定住所(须由公安部门或社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4.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5.热爱社区工作,服从组织分配,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行为。
(二)报考的社区“两委”成员应具备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女45周岁以下,男55周岁以下;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3.遵守法律、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
(三)报考的社区服务协管员应具备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女45周岁以下,男50周岁以下;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3.遵守法律、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
(四)报考的街镇或社区临聘人员应具备条件
1.年满18周岁,40周岁以下;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遵守法律、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
(五)年龄计算方式及学历截止时间
18周岁以上(1999年4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1976年4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1971年4月1日以后出生);50周岁以下(1966年4月1日以后出生);55周岁以下(196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人员须于2017年4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资格。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核、公示、报批和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及方式。2017年4月1日9:00至4月7日18:00,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可登录鼓楼区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gl.gov.cn/Enroll/CommunityEnroll/EnrollDefault.html)进行报名。面向社会招收名额按照街镇设岗,招考职位的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面向社区“两委”、协管员、街镇或社区临聘人员招考职位的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2方可开考。
2.资格审核。2017年4月1日9:00至4月10日17:30(正常工作时间),报考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所报考岗位的街镇现场提交(街镇地址及咨询电话见附件1)。资格审核后,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结果。未按时完成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报考者应根据自身类型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社区“两委”成员应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居委会成员当选证书或民政部门证明、组织部门出具的社区党组织成员证明等相关材料。
(2)社区服务协管员应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劳务派遣合同或劳务派遣公司证明等相关材料。
(3)街镇或社区临聘人员应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与街镇或社区签订的劳务合同或劳务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
(4)面向社会招聘的人员应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者自行到学信网查询并打印)。
3.准考证打印。2017年4月13日9:00,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4月15日(星期六)9:00-11:00。试卷全部为客观题,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设置单项选择和多项选择两种题型,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涂答。笔试成绩可于2017年4月18日9:00后登录鼓楼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gl.gov.cn/Enroll/CommunityEnroll/EnrollDefault.html) 查询。
笔试范围:笔试内容围绕社区工作相关业务知识,重点测查考生应对工作业务的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与社区建设相关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面试
1.入围方式。根据岗位招收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共同进入面试。若面向社区“两委”成员、社区服务协管员、街镇或社区临聘人员招考的岗位比例不足1:3,则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于2017年4月20日在福州市鼓楼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2.面试考试。面试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2017年4月23日,具体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核
1.考核对象为参加考试的社区“两委”成员、社区服务协管员、街镇或社区临聘人员;考核方式采取街镇考评与居民评议相结合的方式,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重点考核德才情况和工作实绩;具体考核工作由街镇根据工作实际进行安排,负责组织实施,并于4月22日前完成。
2.考核对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取资格:
(1)违反计划生育、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或政策,或在文明创建、综治、安全等工作中措施不力、方法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
(2)存在不廉洁问题,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查证属实的;或有违纪行为,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业务能力、心理素质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连续一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本职工作,影响社区整体工作的。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1.面向社会招聘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重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
2.面向社区“两委”成员、社区服务协管员、街镇或社区临聘人员招聘的人员,按笔试、面试、考核分别占30%、50%、20%的比重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
3.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两个或两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考核)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可优先选录具有社工师职业资格或社会学类、心理学类等专业的人员。若总成绩及其他资格条件都相同,报考者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
(六)公示
根据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人员,由街镇负责公示,同时公布街镇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经查属实,取消录取资格。
(七)报批
公示结束后,各街镇将计划聘用人员名单报区委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议。
四、聘用及聘期待遇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再由劳务派遣公司与专职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按劳动法相关规定。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酬标准详见《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社区办)<关于社区工作服务站规范化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榕委办发〔2013〕4号)及《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楼区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鼓委办〔2014〕30号)等文件中关于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报酬待遇的相关规定。
鼓楼区社区专职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