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共和县医院管理委员会同意,结合共和县中医院用人需求,为了加强我院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升我院医疗技术水平,现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3名。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3、采取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3、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
5、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3名。
三、招聘计划
1、医疗岗位拟招聘人员数13名; 其中西医临床专业10名,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3名;
四、招聘程序
(二)发布公告
在海南州人民政府网、共和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0日—2017年4月1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共和县中医院行政办公楼三楼院办公室 (地址: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青海湖南大街227号。联系电话:0974-8512 832)。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报名资格一经审查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信息。
4、报名费用:全免
5、报名须提供相关材料如下:
(1)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和毕业证及毕业证学历认证证明、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地点进行审核确认。
(2)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6张。
(3)填写《共和县中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和《共和县中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服从岗位调剂分配承诺书》(见附件3)一式一份(报名表及承诺书请考生登录海南州人民政府网、共和县人民政府网)。
6、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核减拟聘用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被取消招聘的岗位,报名者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到报名点按照要求重新选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7、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报名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或弄虚作假的,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8、应聘者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9、考生于2017年4月15日至2017年4月19日下午5点前持本人身份证到共和县中医院行政办公楼三楼院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
1、笔试:
(1)时间2017年4月20日上午9:00。
(2)地点:共和县中医院住院综合楼六楼会议室。
(3)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卫生法律法规,满分100分。
(4)笔试由共和县中医院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且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笔试,其笔试成绩取同一岗位(专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的平均分;也可参加笔试,成绩以本人笔试成绩为准;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且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其笔试成绩取同一岗位(专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的最高分;
(7)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时,应聘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准考证为考生资格审查、体检、聘用等重要凭证,应妥善保管)。
(8)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共和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2、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考试人数不足,适当调整比例),如有比例内笔试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并再次进行资格审查。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者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但从《面试须知》发放起出现空缺不再递补,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在规定面试时间逾期未到面试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工作特邀有关单位专家(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五人)进行面试,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宣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计划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同时参加体检。
2、体检人员参照《2015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费用另行通知。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同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对象。考核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复查证件包括资格证、执业证、毕业证(学历的认证以青海省学历认证中心为准),费用自理。
因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共和县中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进行递补。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专业)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招聘程序进行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确定拟聘人员在海南州人民政府网、共和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签订聘用手续。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属实的,将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专业)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招聘程序进行递补。
五、待遇与管理
(一)所聘人员一律为共和县中医院员工,符合以上条件的享受与在编人员同等待遇,由医院根据实际需要统一调配、统一管理,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
(二)所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人事部门的规定执行。
(三)试用期满,符合岗位要求的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予以辞退。
(四)所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实行社会保障,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所聘单位与所聘人员按规定共同承担。
六、纪律要求
(一)按照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第27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这次招聘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
(三)参与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将严格追究责任。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后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考务部门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本工作方案由共和县中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县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共和县中医院(0974- 8512832)
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中医院
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下载:共和县中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服从岗位调剂分配承诺书.docx
附件下载:2017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