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暨同济大学附属第十人民医院)创建于1910年,1993年成为卫生部首批“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已拥有卫生部临床重点学科2个,上海市重点学科4个,合作共建国家教育部“心律失常分子遗传重点实验室”,硕士点、博士点30余个。拥有包括国家级百千万人才、上海市领军人才、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上海市曙光计划、上海市启明星计划等各类人才多名。医院连续9届获“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曾获全国优质服务“百佳医院”称号,连年社会满意度调查名列全市前茅。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医疗岗位,职数42名;护理岗位,职数55名;医技岗位,职数20名;
卫生管理岗位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职数20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负责日常医疗、医技、护理及相关管理工作。完成本专业规定范围内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参加值班、会诊、出诊工作,严格执行《值班、交接班制度》,定期参加门(急)诊工作等相关业务。护理人员根据护理部制定的工作质量标准、工作计划,结合本科情况制订本科护理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工作人员在院长、科室领导的指导下,根据工作政策、制度和有关规定负责完成岗位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2.1医师:临床医师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医师资格证书,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科研能力,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硕博导优先考虑。
2.2医技人员:医疗技术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2.3护理人员:护理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护士执业证书,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2.4卫生管理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事业管理或专业技术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注: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9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将简历和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发至rsk1520@163.com。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3月19日止。
2、资格审查
人力资源处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及相关考试。
3、笔试和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笔试名单。笔试由单位组织或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等有关单位或部门组织,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4、身体检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统一到本院或二级甲等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医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邮箱:rsk1520@163.com
联系电话:66300588
联系地址:上海市延长中路301号
邮政编码:200072
监督电话:66301001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