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价格认证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价格认证中心是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涉纪、涉案财物价格鉴定的国家指定机构,在处理价格纠纷,调节价格矛盾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因业务工作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2名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基础理论扎实,专业知识较强,有一定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招聘对象岗位条件
详见:《2017年上海市发展改革委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四、招聘程序
1、公开报名:
在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的“事业单位招聘平台”,填写并上传《市发展改革委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网址:http://jgjc.shdrc.gov.cn:8081/FGWZPPT/)
报名截止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2017年3月19日。
2、审查应聘人员资格
根据岗位应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由招聘单位审查筛选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19日。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通过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的“事业单位招聘平台”打印准考证。
3、组织笔试面试
按照岗位要求,组织笔试。根据笔试结果,按一定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需提交的书面材料:《市发展改革委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本人签名)、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务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成绩,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5、组织体检
对确定拟聘用人员组织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6、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拟聘人员将在“21世纪人才网”公示7天,无异议者,经审批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根据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7、相关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享受相应职务级别待遇,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邮箱:zting1225@163.com
电话:53752325
传真:53752325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威海路48号1201室
邮编:200003
附件:
1、《2017年市发展改革委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市价格认证中心)》.xls
上海市价格认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