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充实我区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城市社区建设管理的意见》、《椒江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按照“统筹考虑、急需先配”的原则,全区计划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39名。具体如下:
职位序号 职位名称 招聘人数 其他资格条件
1 海门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A 4 男性
2 海门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B 3 女性
3 白云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A 2 男性,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4 白云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B 10 女性,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5 白云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C 5 女性
6 葭沚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A 3 男性
7 葭沚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B 5 女性
8 洪家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A 2 男性
9 洪家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B 5 女性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有志于社区工作,热爱社会管理,有爱心、责任心、事业心,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4、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椒江区户籍(以公告发布前一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6日-3月17日(周四-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椒江区人力资源市场(东升街350号)。
3.要求:报考人员需在电脑上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报名表》(表中的报名信息不能手工填写)并打印,贴好近期拍摄的本人免冠、正面一寸同底照片两张,并在《报名表》的诚信声明栏签名。
报名时,报考人员还须携带《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有关工作年限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若发现考生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职位的,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由抽签决定进入考察人员。报考人数与招聘职数之比不足3:1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岗位。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共1个科目。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写作、社区实务等。
2、笔试时间为3月25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准考证发放时间:3月23日(星期四),地点:椒江区民政局205室。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5人及以上岗位,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不足比例的按实数进入。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各项成绩乘以权重之和合成为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以抽签方式确定名次。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时需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查,并参照《椒江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椒区委办发〔2013〕59号),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表现等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在公示结束前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的,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椒江区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实行储备人员制度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在面试及格的未录取人员中,分职位按1:0.5的比例确定22名椒江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储备人员(储备人员需体检通过)。如公示结束前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今后如遇全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出现空缺,由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区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通过,可在全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储备人员中分男女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需经考察通过,并在椒江人才网上公示7天。
储备人员递补资格年满一年或举行新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录用考试,储备人员资格终止(以本次公告发布日期为准)。
八、其他事项
1.社区专职工作者聘用期间按照《椒江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椒区委办发[2013]59号)进行管理。
2.联系咨询电话:0576-88888582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椒江区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椒江区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表
附件2:工作证明范本
椒江区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一七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