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台州市残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用工驾驶员1人(劳务派遣形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1、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男性,台州市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2、持有C1以上驾驶证,驾驶技术娴熟,较熟悉省内道路,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无交通违法记满分记录,无违法犯罪,无曾被开除(辞退)工作等不良记录,具有三年以上安全驾驶年资。
3、具有文字写作或计算机特长。
4、政治品质高,思想道德素质好,服从管理,爱岗敬业。
5、身体健康,无重大病史和传染疾病,身体状况符合就业要求。
三、招聘程序
本次人员招聘程序按照报名及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编外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身份证、驾驶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照2张,填写《台州市残联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3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台州市残联办公室(台州市经济开发区育德路333号813房间)报名。联系人:杨玲燕;联系电话:88698370。
4、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
笔试、面试和实际操作,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的,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考察
由台州市残联组织实施。
(五)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台州市残联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天。
(六)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台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招聘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印发《台州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的通知(台市委办发〔2015〕9号)精神及财政有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台州市残联组织实施。咨询电话:88698370。
台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