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安新区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临聘招聘公告
贵州贵安新区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为贵州贵安新区管委会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为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直管乡镇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因工作需要,决定招聘4名工作人员。招聘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投递简历(择优选择)与现场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贵安新区有关规定及工作纪律;
2、身体健康,具有能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5、中文、审计、财务专业或有机关窗口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聘用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近3年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未满2年的人员。
三、聘用岗位
中心各科室、大学城管理部工作人员
四、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与贵州贵安新区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中心负责聘用人员日常管理与考核,按照贵安新区聘用人员规定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
五、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报名初选、综合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初选:
1、报名时间:招聘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3月7日上午9:00——下午17:00 。
2、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采取网上投档报名方式,报名所需资料:《贵安新区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招聘临聘人员报名信息表》、学历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电子档。(以上资料均为电子档或扫描件,资料请发至邮箱:30100465@qq.com)
(二)综合面试
在报名人员中择优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以及知识面、仪表气质等方面,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应聘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方能参加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由中心人事部门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
(三)体检、政审、公示
综合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数。体检由中心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因审查不合格的,在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对初选、面试、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通过贵安新区、中心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有举报经查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四)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首次聘用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被聘用人员与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的按照中心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和考核。
六、工资待遇
(一)与中心签到正式合同后,工资待遇按贵安新区同类部门(单位)聘用人员薪酬规定执行,基本报酬(2400元/月)(含个人五险一金)+月绩效报酬(700元/月)+窗口服务工资(300元/月)+餐补+年终绩效。
(二)外地人员可提供住宿。
七、地址、联系方式
地 址:贵州贵安新区岐山安置点10号楼(公交站为:金马大道路口)
联系人:王 影 联系电话:0851--88308099
贵安新区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招聘临聘人员报名信息表h.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