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研究中心是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的正处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集计划生育科研、培训及临床医疗服务为一体,主要业务为避孕节育、优生优育、不孕不育及其他生殖保健服务,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及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泡浆内单精子注射显微技术等。
根据我中心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6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主要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研究中心网站发布。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法。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研究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医德和职业素养,较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2.具有胜任招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3.应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医师(护士)资格证、执业证,应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报名需提交材料(提供电子版或扫描件)
1.报考者提交填写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研究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扫描件。
3.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在校学习科目成绩单扫描件(在职人员免)。
4.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外语水平证书、计算机水平证书、学历认证证明扫描件
5.提供工作阅历的相关证明或证件扫描件(应届毕业生免)。
6.报名者所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
(五)招考方式
采用综合面试及实际操作考核结合的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能力测试,根据面试评分及操作能力考核结果择优录用。
(六)体检、录用
经过面试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本单位统一组织实施,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录用。
(七)待遇
正式聘用后,享受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771-5350519
地 址:南宁市河堤路73号
本公告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研究中心
2016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