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林区政府批准,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保人员2名(1男 1女),现就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人岗相适原则;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神农架林区常住户口;
3、年龄在20—35周岁之间,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男身高1.7米以上,女身高1.6米以上,退伍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8岁。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德才兼备,热爱安保工作,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5、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善于与人沟通,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6、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子女优先录用;
8、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居民身份证(二代);
2、毕业证(学历证明);
3、个人简历;
4、其他证明材料;
四、报名方法及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提交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2月13日至2月21日止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具体审核报名者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报名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
六、考试与考察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占40%,面试占60%。笔试统一命题统一考试;考察主要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单位鉴定等方式调查了解应聘者的现 实表现。
七、体检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情况择优提出拟聘用人员,报林区相关部门确认后,依据相关规定组织体检,对于体检合格的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七、待遇
(一)试用期工资1700元/月,转正后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3个月。
(二)社会保险自聘用之日起缴纳。
八、管理
一经聘用,与聘用者签订用工协议,协议期为一年。不称职的解聘,缺额按有关规定可另行选聘补缺。聘用人员工作一年到期后考核合格,根据工作需要,经用人单位与聘用者双方协商一致,可继续使用,不需继续使用或协商不一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地址:政府二楼223室
联系人:毛建军 电话:3338069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