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工作的需要,共青团梧州市委员会决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安排
共青团梧州市委员会行政管理工作岗位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招聘条件
1.近年毕业离校未就业,年龄35周岁以下,学历为大学专科(含)以上,社会学、汉语言文学、法学等专业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优先考虑;
2.身体健康,品貌端庄;勤学上进,责任心强,执行力好;
3.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和违反党纪、政纪处理记录。
(二)招聘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
1.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的“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人员;
2.正在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连续登记失业18个月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或持有《残疾证》的就业困难人员;
3.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三、报名及聘用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月10日— 2017年1月30日
(二)报名办法
1.报名地点:市就业服务中心(地址:市新兴三路63号,电话:6029003)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梧州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在市就业服务中心领取填写);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就业失业(创业)登记证》、《毕业证》(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高校毕业生报到证》复印件);
(3)就业困难证明材料: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有《保安证》的提供该证;低保户家庭人员提供《低保证》;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因失去土地或自然灾害而失业的人员,提供村委或社区证明;“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零就业”家庭认定表》;
(4)一寸照片3张。
(三)审核及测试
由市人社局进行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团市委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行相应的测试。
(四)考核
由团市委根据测试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道德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等。
(五)聘用及培训
由团市委根据具体情况对入选人员分配工作岗位,人员报到并与团市委签订劳动合同。
因考核不过关、自动放弃、不服从分配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考核排名次序依次递补。
正式上岗前由团市委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时间由团市委确定。
四、有关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与团市委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劳动合同1年1签,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愿意继续留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可以续签。
(二)基本工资为1400元/月,根据实际情况设考勤奖和绩效奖。
(三)按规定为签约到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由团市委和个人按相关规定比例缴纳。
共青团梧州市委员会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