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3名。具体如下:
一、岗位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衷后勤服务岗位,能吃苦耐劳,愿意服从单位统一工作调配;
2、持有公安交警部门颁发的A1驾驶证,实际驾驶大型客车3年以上,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3、具有慈溪户籍,高中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31日后出生)。
二、招录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23日至25日,共3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2、报名地点:慈溪市行政中心三楼331室(三北大街655号);联系人:陶明央 ,联系电话:63980333;
3、报名时随带报名表,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
(二)考试
1、考试采用初试加复试。初试为现场操作技能测试及理论考试,复试为面试。考试需随带身份证、驾驶证。
2、现场操作技能测试主要为驾驶技术运用,满分100分,占初试成绩的70%;理论考试主要是交规和文明行车知识,满分100分,占初试成绩的30%。初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3、复试在初试合格者中,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参加对象。不足3倍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复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自我认知等,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不合格者淘汰。
4、总成绩按初试成绩的70%,复试成绩的30%合成计算。若总成绩相等则以初试成绩高者优先。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次序等额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考察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有违法违纪行为者或报名资料有提供虚假信息者视为考核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递补。
(五)录用
考察合格人员经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慈溪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