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上溪镇人民政府因工作需要,上溪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雇员。根据《义乌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暂行办法》、《义乌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雇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雇员14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义乌市户籍(以2017年1月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2.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地点:2017年1月1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00,上溪镇人民政府三楼组织室(兴华路17号);
3.报名时需带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有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个人简历1份;
4.联系人及电话:吴晨昊 85868792。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的,将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二)面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工作思路、心理素质、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测试了解,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义乌市上溪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sxz.yw.gov.cn/)公示5天。
(六)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按照《义乌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初次聘期为11个月(含试用期)。工资待遇按《 义乌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薪酬待遇实施暂行办法》执行。
(七)建立储备库。
体检合格而未被聘用的人员列入雇员储备库。在下一次组织招聘前,缺额人员可从储备库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补。
四、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指定在义乌市上溪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sxz.yw.gov.cn/)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上溪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