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武义县公安事务服务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记录,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敬业精神以及团队协作精神,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职位及条件
招聘职位名额年龄要求户籍、所学专业学历及其他要求
办事员1名(性别不限) 男性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金华市范围户籍(以2016年11月1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专业不限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且2016年1月1日前在我县公安协辅警岗位连续工作至今的人员。双侧裸眼视力均4.8以上
二、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岗前培训、录用。
三、报名办法
(一)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时间:2016年11月23日0时-11月24日17:00。
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nbm.zjks.com/signup/)并注册。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6年11月23日-11月25日。
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由武义县公安局负责。咨询电话:87628965。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16年11月23日0时-11月27日24: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考务费80元(每人每科4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计划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务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6年12月1日0时-12月3日24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可在同一网址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四、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专业知识》两门,满分均为100分,各以50%计入笔试成绩。笔试时间为2016年12月4日。
五、 体能测评、面试
1.体能测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4比例确定入围参加体能测评对象。体能测评参照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和男1000米(女800米)只测试1次。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作放弃体能测评资格不再递补。
2.面试: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的不再替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3.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入围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政策执行。体检合格后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浙公通字〔2008〕60号)执行。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资格的,均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七、 公示、岗前培训、录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参加岗前培训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事项
1.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名额1:3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
2.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3.专业知识考试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4.录用后需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少于五年。
5.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6.人力社保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部门无关。
7.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及《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规定,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纳入征信体系。
九、本公告由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义县公安局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