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气象局深圳市气象服务中心面向相关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招聘员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拟招聘的员额,是市编办核定的参照雇员管理的员额身份,招聘人数为1名,岗位:安全技术主管(助理)。具体职位条件参见《深圳市气象服务中心员额招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拟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名;
5、2011年11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名。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1月12日17:00
(二)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附件2);
2、个人简历;
3、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
4、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及学位证书、学历及学位证书验证证明(应届毕业的学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
5、婚姻状况和计划生育证明(附件3,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合同签订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参加工作的劳动合同等)。
注意:上述材料中各类证件、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其他材料提交原件。
(三)报名者可将上述材料邮寄到以下地址,并注明人员招聘:
深圳市气象服务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园博园东门气象路气象塔7楼)。
联系人:卿先生,电话:0755-82511667。
或将上述材料扫描打包后发送电子邮箱到:qingle@szmb.gov.cn(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应聘者,面试当天必须带齐所有纸质材料)。
(四)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报名人员通过筛选者,获通知参加面试。
面试由深圳市气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应聘人凭身份证参加面试。
(一)内容:岗位相关内容
(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将于面试后五个工作日内公布,各考生可登陆深圳市气象局网站(http://www.szmb.gov.cn/)或到深圳市气象服务中心查询,联系电话:82511667。
五、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及聘用
1.拟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需提交资料:另行通知。
3.办理聘用手续。通过资格复审、考察、公示,由深圳市气象服务中心最终决定拟聘人员。
4.双方约定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六、本公告由深圳市气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深圳市气象服务中心
2017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