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连州市食品安全监管力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连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委托连州市金桥社会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品巡查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拟招聘食品巡查员3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三)大专以上学历,食品或法律相关专业。
(四)户籍不限,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有驾驶证者、熟悉计算机操作优先。
三、招聘程序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3.报名地点:连州市金桥社会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连州市建国北路建树苑二楼办公室)。
4.报名要求:对报名人员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提供:
(1)《招聘食品巡查员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与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与复印件。
(4)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5.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连州市金桥公司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不符合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电话另行通知,请保持手机通畅。
(2)地点:连州市建国北路建树苑(金桥公司四楼培训室)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有关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
(4)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2个工作日后在连州市金桥公司信息栏公布。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电话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通畅。笔试成绩60分以上才能进入面试,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达上述比例的,视报名情况、笔试成绩调整拟招聘人数或进入面试人数。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金桥公司信息栏公布。
3.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应试人员方可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考有关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四)组织考察
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四、办理聘用手续
考生经考察合格后,按有关规定由金桥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合同期限为1年,工资待遇按照连州市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待遇。
五、其他
本方案由连州市金桥社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6622693、6669108(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节假日除外)。
附件:招聘食品巡查员报名表.doc
连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