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直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江府办〔2008〕107号)及《江门市人事局关于<江门市直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的实施意见》(江人发〔2008〕217号),结合单位实际,经研究决定,拟招聘市委政策研究室工勤岗位普通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职责
1.职位:工勤岗位普通雇员1名。
2.职责:负责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改革办、市决咨办微博、微信编发管理;文字材料编辑、印制和收发;案卷材料整理、装订和归档;调研活动摄影、相片整理运用;电脑维护工作;完成室领导交办的其他辅助工作。
二、招聘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中共党员;
3、身体健康,年龄在30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4、大专或以上学历;
5、符合《江门市直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一条回避规定;
6、符合雇用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本次招聘按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版)》(附件1)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该专业目录且按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8、熟识网站设计与维护,从事网站设计与维护相关工作一年以上。(须提供社保缴费清单、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材料)。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5日至7日,时间为3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中共江门市委政策研究室(江门市白沙大道西1号市府大院内7号楼5楼),咨询电话:0750-3276586。
3、提交资料:
(1)填写《中共江门市委政策研究室工勤岗位普通雇员招聘报名表》一份(附件2);
(2)本人近期同底1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3)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者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需与《中共江门市委政策研究室工勤岗位普通雇员招聘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或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办法
招聘为竞争性选拔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和基本能力素质,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市委政策研究室负责组织面试成绩第一名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市委政策研究室负责组织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考察。
六、组织考察
市委政策研究室负责组织工作人员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雇用人员名单,并在江门市人事考试网公示7天。
八、雇用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雇用手续。雇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雇用合同。受雇期间工资、福利等待遇按我市雇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监督管理
应聘者、用人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关于印发〈江门市直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江府办〔2008〕107号)、《江门市直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的实施意见》(江人发〔2008〕217号)行为的,应追究责任。监督举报受理部门及电话: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员和雇员管理科0750-3873786、3873702;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监察科0750-393527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政研室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0-3276586。
附件:
1、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版)
2、中共江门市委政策研究室工勤岗位普通雇员招聘报名表
3、江门市直机关招聘普通雇员考生承诺书
江门市委政策研究室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