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曲靖市委政法委员会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二、 招聘岗位及人数
新闻宣传岗位1人,文件材料起草岗位3人,所招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范围。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五)26周岁以下;
(六)针对岗位需要,具有新闻宣传工作、文字材料起草经历或专业背景(中文文秘专业、新闻宣传专业)的优先考虑;
(七)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八)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素质;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3、曾被相关单位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4、其他不宜应聘人员。
四、报名方式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参加招聘人员到曲靖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麒麟北路18号)报名,联系人: 代老师,联系电话:0874-3290352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31日9:00至11月11日17:30。
(二)参加招聘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各一份(所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同时携带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五、资格审核
委托曲靖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核。
六、组织面试
面试由市委政法委组织,根据报名情况、资格审核情况,结合岗位需要,综合分析学历、专业、经历等情况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及聘用
通过面试的人员须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曲靖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它事项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录用,与市委政法委签订合同,每年一签,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公益性岗位享受补贴期限为3年。
(二)试用期工资为1400元,正式录用后工资为每人每月2800元。
(三)本公告由曲靖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中共曲靖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