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合同制,无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聘用制工作人员1名(无编制)。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专业知识扎实,业务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三)截止2016年12月1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本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持相应学位者优先。
(五)身体健康,体型端正。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管和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过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其他不适应本单位工作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1月3日至2016年12月1日。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梧州市新兴二路133号惠民小区2号楼),报名时须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个人简历,一寸近期免冠蓝底证件照1张。本中心不接受代报名,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在招聘公告上自行下载报名表,将填好的报名表请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等相关证书、资料的扫描件一起发到邮箱:wzgjjrslz@163.com。凡是网上报名的,中心将另行通知资料审核时间,由报名人本人持相关资料原件到中心综合科进行资料审核,非本人前来核对资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3、咨询电话:(0774)6023200,联系人:何先生。
4、面试:本次招聘,经初审符合条件者,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
5、体检:根据面试情况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事业单位考录的相关体检标准执行。
6、其他要求:上述所要求递交的资料缺一不可。
四、待遇和管理
1.待遇:我中心将与经面试合格录用者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不低于1800元,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2.本次招聘,初审没有通过初审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不退回应聘材料;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附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