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绵阳市委办公室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绵阳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的通知》(绵委办发〔2014〕7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法治建设,发挥法律专家在机关工作中的作用,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我委拟按照公开、公正、竞争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常年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受聘条件
从事专职律师10年以上;有不少于5年的政府机关常年法律顾问经验;熟悉行政法及卫生计生相关法律法规;有较强的处理卫生计生相关诉讼和非诉讼业务的能力。
二、报名资料
1、法律顾问服务申请书;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其他有效的资质证书的副本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有清晰有效的当年度的年审标记以及加盖服务单位公章。
三、报名方式
当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四、报名截止时间
2016年11月7日下午17时截止,逾期视为无效报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英青
联系电话:0816—2211028
联系地址: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东段63号
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