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
(二)男女不限,年龄在22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法学(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调解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会讲国语和粤语;
(六)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二、工作岗位
派驻到人民调解工作室,专职从事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2016年7月25日至2016年7月29日,上午9:00-11:30。
报名地点:禅城区司法局政工科(禅城区惠景三街40号二楼231室)
联系人:翟羿,联系电话:82703796
报名要求:报名者填写《禅城区司法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见附件),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上均要求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
(二)资格审核
我局将依据报名材料,结合招聘岗位条件和报名人数,进行资格审核。
(三)面试
经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统一进行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我局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
五、聘用和相关待遇
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留用并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不予录用。
录用人员按区司法局聘用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待遇标准执行。
附:《禅城区司法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