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射阳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勤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对象
1、看守所:男性1名,女性3名,男性年龄在28-35周岁;女性年龄在38-48周岁的符合报名条件和要求的公民。
2、拘留所:男性1名,女性1名,男性年龄在28-48周岁;女性年龄在38-48周岁的符合报名条件和要求的公民。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公安工作;
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其它不适宜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男身高在165厘米以上。
三、待遇和用工性质
1、工资待遇:扣除社劳保费用(含单位和个人缴交部分)按县基础保障工资发放。
2、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合格者,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3、用工性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射阳县看守所或拘留所从事工勤工作。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9日至2016年10月22日,应聘者持个人简历到射阳县看守所或拘留所报名。
2、资格审查及面试: 射阳县公安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电话通知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
3、体检:体检工作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政审:经面试、体检合格者,由射阳县公安局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5、聘用: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联系电话:
射阳县看守所(0515)82322759,18851559588
射阳县拘留所(0515)82486190,18851558339
附: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 应聘人员登记表.doc
射阳县公安局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