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根据我院护理人才需求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编外护理人员1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采取自愿报名,通过考试考核的办法择优录用。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党的卫生工作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护理工作;
(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三)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前出生);
(四)大专及以上护理专业毕业生;
(五)取得护士执业资格或通过护士资格考试。
三、招聘办法和步骤
1、发布公告
在射阳县卫计委网站、射阳县人民医院网站、射阳县人民医院公示栏发布公告。
2、报名
报名人员于2016年9月26日08:00-9月27日18:00,到射阳县人民医院人事科(射阳县发鸿街27号,联系电话:0515-82356002)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资格证书或成绩报告单、毕业证、学历认证查询证明、《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各种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审核:由人事科、护理部负责资格审核。
4、考核
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成绩汇总,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笔试前15名者参加面试。录取总分前10名。
5、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6年9月29日08:00—10:00,面试时间为当天16:00—18:00,地点在九楼小会议室。
6、出卷和评委
出卷老师、阅卷老师和面试主考官均由院领导外请老师。
7、结果公布
考试结束,当场积分,公布结果。
四、健康体检: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参照我院编外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聘用及待遇
在考核成绩公布后于三个工作日内来医院人事科报到,经体检合格,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享受我院编外护士同等待遇,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院委会总负责,人事科、护理部组织实施,纪检监察室监督,严格执行招聘纪律,秉公办事,阳光操作,接受上级党委及纪检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
七、招聘工作监督
射阳县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515-82365016)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