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加强招商队伍建设,宁波市江北区科技局下属区科技创业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商工作人员若干人。
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岗位人员。
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至招聘公告公布之日),户籍不限。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和要求
详见附件。
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28日- 2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2、地点:宁波经贸人才市场(江北区槐树路88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请下载并填写好《江北区科技创业中心招聘报名表》,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及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应聘登记表上)到规定地点报名。
招聘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将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时间:11月5日上午9:00-11:00,地点:宁波经贸人才市场(江北区槐树路88号)。报考人员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各招考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取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名单,(如报名人数低于招聘人数的3倍,按实际报名人数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资格。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各招考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取按岗位招聘人数1:1进入考察。
3、体检
面试环节后,进入考察的人员,同时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4、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期综合表现,经体检、政审合格,确定拟聘用人选。如无合适人选的,取消岗位招聘,拟聘用者公示3天,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人员待遇
1、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
2、招商主管实行年薪制,具体标准参照区人社局等部门制定的全区招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一般职员按区编外用工管理办法执行;其他福利待遇参照国家相关规定。
3、被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一年一考核。
相关说明
1、应聘者需认真填写《江北区科技创业中心应聘登记表》,并对其提供的应聘资料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取消录用资格,由此导致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2、在各招聘环节中,我们会及时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对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将不再发布通知。经审核符合条件者,我单位将与应聘者联系,请保持通讯畅通。
3、本招聘简章由江北区科技创业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7264061
联系人:陈老师
江北区科技创业中心
2016年10月14日